1.每队报名人数为 28人,包括20名运动员和8名官员, 运动员和官员不可兼报。
2.领队是各参赛俱乐部参加联赛赛风赛纪的第一责任 人。
3.赛前资格审查(赛会)或赛前技术会议(主客场)确 认 12-14 名运动员和 5 名官员参赛名单。确认 12 名运动员 时可以包含 0-2 名自由防守队员;确认 13-14 名运动员时必 须包含 2 名自由防守队员。
(三)报名要求
1.报名表须填写完整并加盖单位(俱乐部)公章和医务 部门章,报名截止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。
2.报名时提供俱乐部简介、全队合影、运动员和官员个 人半身彩色照片、照片背景白色、人员服装统一。
3.报名表、简介和照片统一发送至联赛组委会指定电子 邮箱。报名截止日期为 2022 年 10 月 20 日。
四、转会 在中国排球协会注册的运动员及国际排球联合会审核 批准的境外运动员可以通过转会参加联赛。报名已满 20 名 运动员的情况下,再申请转入运动员,须替换掉相应人数的 报名运动员。转会须遵守以下规定:
(一)境内运动员转会 1.境内运动员转会由双方俱乐部及运动员商定并签订 协议。 2.俱乐部注册及报名运动员可以在联赛开赛前转会到 其它俱乐部参赛。运动员原所属俱乐部以联赛注册为准,转 会人数不限。转会截止日期为开赛前 5 日,即 2022 年 11 月 5 日。 3.境内运动员转会到境外,其境外比赛结束后或与转入 俱乐部合同终止后,须完成国际转会解除程序,方可代表原 注册俱乐部或临时转会到其它俱乐部参加联赛。
(二)境外运动员转会 1.参赛俱乐部转入境外运动员不限人数、位置及上场人 数。俱乐部转入境外运动员必须完成国际排联转会程序、签 署聘用工作合同、依法为其办理国内居留许可和工作许可, 并报联赛组委会批准。 2.境外运动员转会申报截止日期为第二阶段(排位赛) 开赛前 5 日,即 2022 年 12 月 1 日。
五、比赛赛制
第一阶段实行分组三站赛会制。
第二阶段前 8 名和 9-14 名分别实行分组主客场双循环赛制。
第一阶段(分站赛)
第一站:按照 2021-2022 中国女子排球超级联赛成绩排 名蛇形编排分为 A、B 两组,进行小组单循环比赛。 A 组 B 组 天津 江苏 辽宁 上海 山东 福建 深圳 广东 浙江 云南 四川 河南 北京 石家庄
第二站:A1、A2、A3、A4 与 B5、B6、B7 进入 C 组,A5、 A6、A7 与 B1、B2、B3、B4 进入 D 组,进行小组单循环比赛, 第一站同组队之间不再比赛。 C 组 D 组 天津 江苏 辽宁 上海 山东 福建 深圳 广东 云南 浙江 河南 四川 石家庄 北京
第三站:A1、A2、A3、A4 与 B1、B2、B3、B4 进入 E 组, A5、A6、A7 与 B5、B6、B7 进入 F 组,进行小组单循环比赛, 第一站同组队之间不再比赛。 E 组 F 组 天津 浙江 辽宁 四川 山东 北京 深圳 云南 江苏 河南 上海 石家庄 福建 广东
第二阶段(排位赛) 第一阶段排名前 8 的队蛇形编排分为 G、H 两组进行主 客场双循环比赛,各组前 2 名进入第 1-4 名排位赛,各组后 2 名进入第 5-8 名排位赛。 第一阶段排名 9-14 的队进入 K 组,进行主客场双循环 比赛,决出本届女排联赛的第九名至第十四名最终名次。
第三阶段(半决赛) 第 1-4 名排位赛按照第二阶段排名进行交叉淘汰赛:G1- H2、H1-G2。采用主客场三场两胜制,第二阶段排名在前的队 先进行一个客场,再进行两个主场。胜者晋级冠、亚军决赛, 负者争夺第三名。 第 5-8 名排位赛按照第二阶段排名进行交叉淘汰赛:G3- H4、H3-G4。采用主客场三场两胜制,第二阶段排名在前的队 先进行一个客场,再进行两个主场。胜者晋级五、六名决赛, 负者争夺第七名。
第四阶段(决赛) 冠、亚军决赛采用三场两胜制,(G1-H2)胜-(H1-G2) 胜,第一阶段排名在前的队先进行一个客场,再进行两个主 场。 三、四名决赛采用三场两胜制,(G1-H2)负-(H1-G2) 负,第一阶段排名在前的队先进行一个客场,再进行两个主 场。 五、六名决赛采用三场两胜制,(G3-H4)胜-(H3-G4) 胜,第一阶段排名在前的队先进行一个客场,再进行两个主 场。 七、八名决赛采用三场两胜制,(G3-H4)负-(H3-G4) 负,第一阶段排名在前的队先进行一个客场,再进行两个主 场。
六、成绩排名办法 分组循环赛按照以下标准和顺序确定排名:
(一)胜场:同组比赛中获胜的比赛场次数量。胜场多 者排名在前。
(二)积分:当两支或两支以上的队胜场相同时,积分 多者排名在前。 比赛结果 3:0 时,胜队积 3 分,负队积 0 分。 比赛结果 3:1 时,胜队积 3 分,负队积 0 分。 比赛结果 3:2 时,胜队积 2 分,负队积 1 分。
(三)胜负局数比值(C 值):当两支或两支以上的队积 分相等时,全部比赛 C 值大者排名在前。
(四)总得失分比值(Z 值):当两支或两支以上的队胜 负局数比值(C 值)仍相等时,全部比赛得分值与失分值比 值大者排名在前。
(五)当两队总得失分比值(Z 值)仍相等时,两队之 间最近一场比赛胜者排名在前。当三支或三支以上的队总得 失分比值(Z 值)仍相等时,则仅在该几队之间的比赛采用 前述标准确定排名。
七、比赛地点
(一)第一阶段分站赛承办赛区另行公布。
(二)第二阶段起采用主客场赛制,每个俱乐部可申报 一个主场,申报截止日期为 2022 年 11 月 9 日。申报截止后, 如需变更主场须报联赛组委会批准。主场必须满足以下条件: 1.俱乐部主场须获得当地政府和省市体育主管部门的 同意和审批。 2.参赛队驻地与所在城市机场和火车站的距离均不得 超过 120 分钟车程,与比赛场馆距离不得超过 30 分钟车程。 3.驻地、办公地点等室温须达到国家规定的供暖标准。 4.具备一个不少于 2500 席位的比赛场馆,具备训练场 地和力量训练房。 5.场地温度、照度、器材、功能用房、广告布置等必须 符合排球竞赛规则和联赛《技术手册》的要求。 6.驻地、比赛场馆和训练场地进行闭环管理。按照属地 防疫要求,可适度开放观众。
八、竞赛规则、比赛用球和服装 (一)执行中国排球协会审定的《排球竞赛规则 2021- 2024》,使用中国排球鹰眼裁判辅助挑战系统。 (二)比赛用球为 MIKASA-V200W 型排球。 (三)各参赛俱乐部使用“匹克”品牌服装装备参加联 赛及联赛相关活动。
九、技术官员 (一)管理委员会和技术代表由中国排球协会选派,是 负责管理、监督、协调和指导比赛活动的全权代表。赛会制 向每个赛区选派管理委员会,主客场每轮比赛向每个赛区各 选派 1 名技术代表。 (二)裁判员由中国排球协会选派。主客场每场比赛选 派 5 名国家级及以上级别裁判员,分别担任第一、第二裁判 员、“鹰眼”挑战裁判员和司线员。 (三)替补裁判、记录台、技术统计、“鹰眼”操作和场 地辅助人员由主场赛区负责选派。
十、奖励办法 (一)在确认参赛名单中的运动员获得成绩证书。 (二)对获得前三名的俱乐部分别颁发金、银、铜牌; 对获得冠军的俱乐部颁发冠军奖杯。
十一、经费 (一)参赛俱乐部承担本队参赛的城市间交通费、赛区 食宿费及其它相关费用。比赛期间驻地至训练场地、比赛场 馆的交通由承办赛区或主场俱乐部承担。 (二)赛会制技术官员食宿费由承办赛区承担,主客场 技术官员食宿费由联赛组委会承担。技术官员交通费和劳务 费由联赛组委会承担。返回搜狐,查看更多